关于公示2017年第四次药品交易竞价产品经济技术标得分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日期:2017-10-24】 点击数:33079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16〕75号,以下简称“药品交易暂行办法”)要求,现将2017年第四次竞价交易新增报名品种经济技术标得分及部分品种经济技术标分数调整结果(见附件1)予以公示,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得分指标
竞价品种采用“双信封”评审制度,即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评审,经济技术标得分按药品交易暂行办法的《“双信封”评审比例表》进行计算统计,总分为100分,由8项评价指标组成,分别是GMP资质认证情况、药品质量抽验抽查情况、生产规模、配送能力、产品广东省总销售额、生产企业市场信誉纪录、首次仿制国外专利药品和药品质量标准起草单位对应药品。
二、评审标准
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药品交易暂行办法附件《经济技术标评审表》。
三、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23日-10月30日。
四、查看方式
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进入“信息公示及申诉管理-药品赋分公示项目-药品赋分”可进行查看得分情况。
五、申(投)诉
如企业对公示得分结果有异议的,请各相关企业登录交易平台就相应品规点击【申诉】填写申诉内容,提交审核后打印附件并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申(投)诉材料(内容需与网上申诉相符),于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下午17:00时前由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将填写好的申(投)诉材料(见附件)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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